2歲童接受安樂死,荷蘭首宗12歲以下個案詳情曝光。(X)
一名兩歲兒童在荷蘭接受安樂死,成為荷蘭首宗已知1歲以上、12歲以下,非嬰兒兒童接受協助死亡的案例。相關個案詳情近日曝光,這名幼童出生時僅26週,屬於早產兒,生前患有嚴重腦損傷、腦性麻痺、視覺障礙及藥物難以控制的癲癇等疾病。
綜合報道,荷蘭「審查晚期墮胎與兒童安樂死案件委員會」的年度報告於今年6月證實一名兒童死亡的消息,當時官方未有透露該罹病兒童的姓名、具體年齡或所患疾病。委員會近日公布報告,該名幼童接受安樂死時將近24個月大,出生時僅26週,屬於早產兒,患有嚴重腦損傷、腦性麻痺、視覺障礙,還有癲癇發作、肺部積痰等問題,導致呼吸相當困難。醫生評估認為,孩子的痛苦已無法透過醫療方式有效緩解後,與父母共同決定終止孩子的生命。委員會調查後認定,執行安樂死的醫生已盡到應有的審慎義務。
執行醫生曾諮詢第二意見。(X)
執行醫生曾諮詢第二意見
報告亦指出,該名醫生曾諮詢其他獨立醫生獲取第二意見。接受諮詢的醫生當時認為,孩子「並非持續處於無法忍受的痛苦中」,癲癇確實造成孩子極大不適,但癲癇發作並非持續不斷,因此仍存在合理替代方案,包括緩和醫療及其他藥物,或許能進一步控制癲癇發作。醫生後來再向另一名醫生尋求第二意見,對方認定孩子的痛苦已明顯達到「無法忍受」程度,且已符合終止生命的相關條件。
委員會指出,儘管這名孩子接受了各種醫療及非醫療介入,父母與醫生都沒有觀察到孩子的病情改善,孩子「作為一個人的所有面向——包括運動能力、行為及人格——都受到嚴重損害,而且不可能有所改善」,因此認定孩子正承受「無法忍受且沒有緩解希望」的痛苦。安樂死在荷蘭擁有高度民意支持。荷蘭在2002年成為全球第一個將因不治之症患者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2024年修訂安樂死相關法律,允許1至12歲身患絕症的兒童實施安樂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