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男子展四周,於前日於運輸署在香港駕駛學院(元朗)的駕駛考試中心參加商用車輛駕駛考試,涉以600人民幣行賄運輸署考牌主任圖獲考試及格,考牌主任拒絕受賄,並向運輸署匯報事件。男子被控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案件今早在屯門裁判法院提訊。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支付6萬港元予中介公司安排報名考試,若不合格,須再向中介支付8,000港元安排補考。調查又指,被告疑認為考試時犯了一個嚴重錯誤,難以合格,遂向考牌主任提供涉案人民幣現金。該考牌主任拒絕接受,並於考試完結後隨即向運輸署報告。廉署接獲轉介後,於同日下午拘捕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