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恩健(中)聯同副處長(行動)陳慶勇(右)和副處長(公眾安全及機構策略)黃嘉榮(左)昨回顧消防處去年工作。(周令知攝)
宏福苑大火後,政府提出修訂相關消防法例。消防處表示,修例料循3個方向,包括關閉消防裝置要先獲處方批准、將物管公司列入大廈消防安全責任人,以及針對大廈消防隱患引入定額罰款。處方預計於4至5月向立法會簡介修例內容,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又指會全力配合獨立委員會的工作,已提交宏福苑巡查紀錄等資料。
消防處昨回顧2025年工作內容,包括宏福苑大火後的跟進工作。消防處長楊恩健表示,希望透過修例,加強樓宇的消防安全管理。修例將包含3個方向,第一是當要關閉大廈消防裝置時,必須先得到消防處批准。他解釋,現時做法是先關閉設施,其後再通知處方派員檢查;修例後,業主關閉前要先獲批准,而關閉時須做足預設措施,才可申請。第二是將物管公司列為大廈消防安全的責任人,協助監管消防裝置。第三是針對常見的大廈消防隱患,例如楔開防煙門和阻塞走火通道,引入定額罰款。
大火後,處方巡查了全港461幢大維修樓宇,重點檢查消防系統,當中有22幢大廈的火警鐘有損壞。楊恩健稱,已向涉事樓宇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10幢大廈已即時糾正,其餘12幢正在維修。處方亦成立了一個全天候應變小隊,在火警發生後即時到達現場檢查樓宇的消防系統。楊恩健指,小隊至今出動了281次,發現11幢大廈的火警鐘有損毀,已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並作出檢控工作。
因應大火,處方已成立由副處長(行動)陳慶勇領導的督導委員會,檢討處理特大型火警事故的行動成效,以及可改善之處,包括現場指揮系統、先進工具的使用,以及整體人員調派,冀可提升行動效率。
就消防處設備添置方面,處方已引入新的呼吸輔助器,並以電子入口指揮版,取代以人手記錄消防員救火時間及耗氣量。至於引入無人機,楊恩健則指,上月曾進行無人機測試,惟目前無人機滅火技術尚未成熟,未來會繼續探討。
消防處自上月起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前哨行動」,針對1,500幢1987年或之前的舊式住宅樓宇,檢查其消防裝置及設備,至今已巡查940幢大廈,當中40幢消防鐘有損毀,大廈正改善消防設備,並對違規樓宇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及檢控。全年巡查工作,去年防火巡查共有44.7萬次,合共發出逾1.7萬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全年提出檢控約3,458次。
去年火警召喚跌4.9%
消防處自去年第四季推出「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先導計劃」,揀選10幢6層或以下目標樓宇安裝「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先導計劃料於今年首季完成。楊恩健稱,將探討把系統的應用延伸至7層或以上目標樓宇的技術可行性,冀提升較高樓層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水平。
另外,消防處去年共接獲近3.6萬宗火警召喚,按年跌4.9%,主因是火警鐘誤鳴個案減少。去年錄得樓宇火警有2,000宗,增25宗,主因是電力故障及人為因素。96.1%的樓宇火警在規定召達時間內到場處理。去年亦處理4.2萬宗特別服務個案,按年漲8%,包括超強颱風「樺加沙」吹襲引致的逾800宗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