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適堡創辦人陸毅強涉結業前縱容收款,擬不認罪5.29再訊。(資料圖片)
連鎖健身及美容中心舒適堡前年全線結業,創辦人及董事陸毅強涉縱容舒適堡就服務收取款項、卻未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服務,被控17項「就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就服務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案件今日(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並與舒適堡另外9張傳票控罪一併處理。辯方透露陸毅強擬否認控罪,傳票控罪則仍時考慮答辯,主任裁判官張志偉遂押後至5月29日再訊,屆時再訂審期,期間續准保釋。
被告陸毅強(68歲),報稱董事,被控17項「就消費者作出構成不當地就服務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指被告於2024年8月1日至9月5日期間,舒適堡(屯門、尖沙咀、荃灣、沙田)美容健美有限公司、舒適堡(伊利沙伯大廈)健美有限公司,及Physical Beauty Centre(Yuen Long)Limited,作為商户,就多項有關產品,即私人健身教練服務、普拉提服務、按摩療程服務、美容套票療程服務、面部美容療程服務等,接受消費者付款。而在接受所述付款時,沒有合理理由相信上述公司將能在合理時間內,供應上述產品。而該罪行是在被告,在案發時作為上述公司的董事,同意或縱容下,或是可歸因於他的疏忽下犯的,涉款共約40萬元。
9張傳票則分別控告Physical Beauty Centre(Yuen Long) Limited、舒適堡(屯門)美容健美有限公司、舒適堡(荃灣)美容健美有限公司、舒適堡(沙田)美容健美有限公司及舒適堡(伊利沙伯大廈)健美有限公司,均票告「作出構成不當地就產品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罪,涉款共約22.8萬元。
案件編號:ESCC2193/2025、ESS27906-27914/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