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判刑年期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跟集團旗下3間公司,以及《蘋果日報》6名前高層等人,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以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成,分別判囚6年9月至20年。被判監10年的《蘋果》英文版前執行總編馮偉光,周一(2日)就刑期提出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煽動3罪成,被判囚20年。馮偉光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被判囚10年。官指本案精心策劃、早有預謀,屬「罪行重大」,而馮偉光等3名沒作供被告,只能因認罪減刑三分一,已屬法例所訂最低刑罰。
案件編號:CACC75/2026 (HCCC52/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