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進洋。(資料圖片)
前離島區議員王進洋涉參與「猜猜我是誰」電話騙案,假扮事主親人,自稱犯法須繳交索取保釋金,詐騙6名分別73至93歲的長者,涉款共59萬元。王原被控串謀詐騙等共19項罪名,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7項屬交替控罪的洗黑錢罪。區域法院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一般心智成熟或明理人士,即使不知詳情,也會合理地相信長者被騙才拿出現金,雖然被告認罪可獲減刑,惟考慮該等罪案的普遍程度及對社區造成損害,加刑五分一,終判囚45個月。
31歲被告王進洋,報稱無業,原被控9項串謀詐騙和10項洗黑錢罪。他今日否認9項串謀詐騙罪,承認7項屬交替控罪的洗黑錢,指他於2023年5月29日至6月5日期間,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串謀詐騙6名事主,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自稱是他們的兒子、女婿或孫兒,誘使他們交出合共59萬元現金。此外,3項「洗黑錢」罪則獲法庭存檔。
案情指在2023年5月至6月期間,6名介乎73至93歲的長者分別收到自稱是其女婿或兒子等人的來電,聲稱因干犯襲擊或嫖妓等罪行,需要5至10萬元不等的現金。被告被安排在該段期間,分別7次向該6名長者收取共59萬元現金。被告在同年6月6日,以「報案人」身份到警署自首。
被告於警誡會面期間表示「我打份工,有人叫我去收錢咋」,自己是依照兩名陌生男子「陳浩南」及「曾志偉」的指示前去收款,每次收款後會獲得1000元至1500元報酬。涉事期間曾不斷聯絡傳媒及警方,希望成為線人並瓦解犯罪集團,警民關係組警長確認曾接王的聯絡探討成為線人的可能性,他建議王報警。
坦白欠下數十萬元賭債
法官李慶年判刑前指,辯方在求情陳詞中表示被告為「放蛇」,希望行正義之事,但這與認罪答辯有矛盾,及後辯方已糾正字眼。李官其間亦質疑被告為「搵快錢」,並引述求情信指被告坦白欠下數十萬元賭債,加上要支付父親手術開支,故鋌而走險。即使本案是「洗黑錢」,但明顯涉及串謀欺詐罪的電騙,心智成熟或明理人士如被告會相信長者被騙才拿出現金。基於被告認罪及和盤托出犯案等,予以減刑,7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終判處被告監禁45個月。
案件編號:DCCC357/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