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李卓人、鄒幸彤及支聯會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需要答辯。(資料圖片)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中,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於開審前認罪。控方早前舉證完畢,李卓人及鄒幸彤中段陳詞,申請毋須答辯。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今早(13日)於西九龍法院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需要答辯,押後至下周二續審。
4名被告依次為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