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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Aug-24 15:00
更新:2026-Aug-24 15:00

支聯會案|湯家驊指六四晚會不犯法:犯法是高呼「打倒一黨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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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資料圖片/蘇文傑攝)

湯家驊。(資料圖片/蘇文傑攝)

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上周五裁決,法庭裁定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另一被告、前副主席何俊仁在案件開審前已認罪。法庭定於8月28日聽取求情,特區政府歡迎法庭的定罪裁決。

曾經多次出席六四晚會的行政會議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接受商台節目訪問,他表示要「開宗明義」澄清:「六四晚會一定唔係犯法,犯法係喺個晚會邊高呼『打倒一黨專政』。其實我都有出席過唔少次六四晚會,我出席時周邊人士大多數,當台上高叫『推翻一黨專政』,或者『打倒一黨專政』嘅時候,我周圍好多人其實係冇起身叫呢樣嘢,希望大家首先要分清楚個行為先,悼念還悼念,打倒一黨專政還打倒一黨專政,呢個係兩回事。」

「悼念還悼念,打倒一黨專政還打倒一黨專政」

湯家驊解釋參與悼念及叫喊口號雖然在同一個場合進行,但後者涉及打倒一黨專政,「咁就會出問題」。他指《香港國安法》立法之前並沒有顛覆國家政權罪,煽動罪在回歸前的《刑事罪行條例》便已存在,基本元素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一樣,煽動罪最重要元素是其煽動內容是否違法。湯家驊指「打倒一黨專政」、「推翻一黨專政」即並非從正常、合法途徑進行,假若推動修改憲法則是合法。不過,他強調作為香港律師,不會評論及鼓勵進行違法事情,表明行事要視乎行為實質。

對於有市民近年6月4日自發到維園被警方邀請離開。湯家驊稱「好難回答呢個問題」,因為被請走的原因有很多,強調自發悼念並非打到一黨專政是屬於合法:「但你符合國安法,唔係等如符合公安法或其他法例。」假若警方認為有人有機會干犯其他法例,即引起其他人圍觀,會要求該名人士離開,或者沒收相關物品,他理解從來沒人因此被拘捕或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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