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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Apr-13 15:13
更新:2026-Apr-13 15:13

內地婦涉假學歷申一家5口來港 官信遭中介瞞騙裁定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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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婦涉假學歷申一家5口來港,官信遭中介瞞騙裁定罪脫。(資料圖片)

內地婦涉假學歷申一家5口來港,官信遭中介瞞騙裁定罪脫。(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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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子涉虛報持虛報自己持有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學士學歷,申請「高才通」讓她一家5口來港,她早前否認串謀詐騙罪受審,今早(13)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定串謀詐騙罪脫。

被告徐麗娜(36),報稱家庭主婦,被控串謀詐騙罪。控罪指,她於2024年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一名「孫先生」串謀詐騙香港特區政府入境處處長及其人員,即藉著不誠實地及虛假地向處長及其人員表示符合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資格來港,從而誘使其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況下批准她、其配偶徐亮波及3名子女進入及逗留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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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中介以年收入申請「高才通」

裁判官黃國輝裁決時引述被告自辯,指自己將「高才通」申請過程完全交予透過朋友介紹的中介。黃官認為「高才通」是網上申請,並非面對面的申請程序,任何人均可以在網上作申請,而本案有關申請資料中,地址、電話號碼及簽署等均不是屬於被告。被告自辯時又指,以為中介以「A類申請」即年收入250萬元來港,而非「B類申請」即透過學歷來港,而被告提及丈夫做生意年利潤約300萬元,亦曾在深圳花費541萬元購入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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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官相信,被告支付中介費後不檢查資料等屬合理。被告在取得電子簽證後,來港申請身分證時,在學歷一項列明預科畢業,本案被揭發後亦向入境處人員表明自己不曾在澳洲雪梨科技大學就讀,而被告的家人及後再度聯絡中介時發現已失聯。黃官認為,中介或有可能為令被告能完全成功申請以賺取中介費,於是將被告蒙在鼓裡用「B類申請」,導致被告一直以為自己是以年收入申請「高才通」,被告確實有可能遭中介欺騙,終裁定串謀詐騙罪脫。

案件編號:STCC90000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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