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3歲內地女商人2021年經中介報讀香港科技大學碩士課程,聲稱入學時發現申報學歷屬虛假,但因覺「已作出犧牲」故繼續入學。女子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2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33歲內地女商人2021年經中介報讀香港科技大學碩士課程,聲稱入學時發現申報學歷屬虛假,但因覺「已作出犧牲」故繼續入學。女子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2個月。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行為自私,所付出的代價屬咎由自取,其行為傷及大學建立的國際地位和聲譽,更對制度造成衝擊,監禁屬必然。
官斥行為自私傷及大學聲譽
被告王宇陽,報稱貿易公司商人,早前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她原被控另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罪,早前獲撤回。控罪指,她在2022年2月4日至2022年12月19日期間,誤導香港科技大學職員,訛稱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TA)的學士學位,而不誠實地取得香港科技大學提供的理學碩士教育服務。
案情指,科大於2021年10月15日收到以被告之名網上申請入讀環球中國研究理學碩士課程,申請中聲稱被告持有德克薩斯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TA)的文學士學位,並附上學位證書、成績單等資料。科大於2021年11月17日取錄被告,她在2022年2月開學至同年12月完成課程,2023年1月30日獲頒碩士學位。及後科大發現被告申請時使用虛假學歷證明,向UTA求證得知被告無入讀該校。
曾支付中介人民幣50萬元
科大要求被告解釋其學歷,被告回覆她曾尋求中介協助申請課程,並提交所有資料及文件予中介,之後獲告知被取錄。被告在處理入學登記時,發現科大保留的學歷資料與她的文件不符,惟因她已辭職及支付學費和租金,故繼續入學。科大其後撤銷授予被告的碩士學位並報警,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館亦表示被告從未申請任何美國學生簽證。
被告去年11月9日經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截停,在警誡下她承認從未入讀UTA,但曾支付中介人民幣50萬元以申請涉案碩士課程,以及入境證等。被告發現虛假資料後向中介查詢,反獲告知以她的真實學歷無法入讀課程。被告覺得自己「已犧牲了許多」,仍然開始在港讀書。
案件編號:KTCC517/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