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油站入「鬼油」的情況愈趨猖獗(資料圖片)
油價高企,非法油站入「鬼油」的情況愈趨猖獗。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指會研究入油者同須負上法律責任,消息指當局計劃將買家的最高刑罰,列為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1年。
據悉擬提升賣家罰則
根據現行《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非法轉注燃油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1年,而購買非法轉注燃油一方現無須負上刑責。除了擬將刑罰擴至買家,消息指售賣「鬼油」的人士,刑罰亦會倍增。據了解,當局計劃提高賣家最高罰則至罰款300萬元及監禁3年。另外,據悉當局計劃增加消防處的執法權,包括可檢取、移走及扣留車輛、燃油、容器等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