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補貼解燃眉之急
政府在4月30日起實施柴油補貼計劃,為期兩個月,為支援以柴油為燃料的公用或商用車輛及船隻和相關工商業,可獲每公升柴油3元的補貼。不過,近日有指油公司和分銷商加價「食價」,政府強調與事實不符。
近日有意見指柴油價格上升,推論油公司和分銷商在政府於4月10日宣布推出補貼計劃後,便先加價「食價」,並指在隨後20日內柴油牌價每公升已增加接近3元。環境及生態局強調說法與事實不符,解釋受中東局勢影響,化石燃料價格在世界各地都上升,並非香港獨有。以此推論油公司有可能預先加價「食價」,是忽略其他地方情況的全局。
與發生衝突前相比,每公升柴油的國際成品油價格(包括普氏平均價)曾最多上升約港幣10元,而本地車用柴油牌價的最高升幅則為港幣7.5元。由4月中至今,國際成品油價格上升了約港幣0.5元(+6.67%),同期的內地柴油最高零售價格已兩度上調,上升了約港幣0.4元(+4.0%),而本地柴油牌價則上升了港幣0.6元(+1.66%)。另外,今日已有油公司調低柴油零售牌價,但預料柴油價仍會受中東局勢不穩而波動。
此外,局方強調在設計補貼計劃時已加入多重保障,其中一項是「先墊後付」安排,即油公司和分銷商先以每公升減港幣3元的價錢向用戶售賣受補貼柴油,並須在給客戶的單據中列明補貼額與售價。油公司和分銷商須在1星期後向政府提交報告,才可申請發還他們所墊付的金額。
容易發覺「食價」
政府會核實油公司和分銷商的報告、銷售紀錄和發票,並只會在確認無誤後才會發還差價。在補貼計劃完成後,油公司和分銷商需要向政府提交經核數的審計報告,其中要求他們列明在扣除所有折扣後(不包括每公升港幣3元的補貼)的平均零售價格變動與補貼期前及期間的相應進口價格的比較,若該比率有變動,便可能有「食價」的情況。局方表示核數師很容易發覺情況,政府可憑審計報告追究油公司和分銷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