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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May-26 15:41
更新:2026-May-26 15:41

總督察何兆東認收114萬賄款洩密商人 「警隊明日之星」判監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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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察何兆東認收114萬賄款洩密商人 「明日之星」淪階下囚判監30個月

總督察何兆東認收114萬賄款洩密商人 「明日之星」淪階下囚判監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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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譽為警隊「明日之星」的總督察何兆東,兩年間收受商人逾114萬元現金、名牌童裝及手袋等禮物,以在履行職務期間優待對方,包括中止調查對方涉襲擊案件及多次洩漏警隊內部調查資料。經認罪協商,何早前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4罪,其妻何姸穎的教唆接受利益罪則獲准存檔法庭。暫委法官韋漢熙今午在荃灣法院判處何兆東監禁30個月,須於出獄後42個月歸還約114萬款項予政府。

上司形容「罪惡剋星」 對犯案深感震驚

時任上司撰寫求情信指他們對被告有極高評價,形容他是「罪惡剋星」,對犯案深感震驚。韋官指被告的工作表現無疑出色,惟其行為削弱了香港引以為傲的聲譽,打擊了法治根基,是「一子錯滿盤皆落索」,考慮到被告及早認罪以及在擔任督察期間對維持社會治安的貢獻,扣減刑期後判監3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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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何兆東(38歲,警務處總督察)承認2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及2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指他於2021年8月26日、同年9月12日至2023年1月4日期間,從商人曲海鵬接受共逾114萬元的現金和禮物,包括兩筆各50萬元的現金和價值超過14萬元的禮物,以向曲洩露警方內部資料,包括疑犯及涉案人士資料,以及在警方調查的個案中優待曲或他的朋友。何另被控1控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其妻何妍穎亦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在認罪協商下,此兩罪同獲法庭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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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兆東於案發時駐守灣仔警區,負責監督該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俗稱反黑組)及重案組的刑事調查。他於2021年6月處理一宗詐騙時認識一名報案的商人,對方又牽涉一宗襲擊案,該案亦由何兆東監督的灣仔區反黑組進行調查。案情透露,雖然襲擊案的事主在列隊認人手續中認出該商人是施襲者,何兆東於2021年8月向其直屬上司,即一名警司,建議不起訴該商人及嘗試終止調查,並無視警司兩次指示他作進一步調查,吩咐下屬釋放該商人。

廉署調查發現,何兆東於其後一年半期間,先後從該商人收賄共逾114萬元,當中除了兩筆各50萬元的現金,亦有總值逾14萬元的禮物,包括贈予何兆東兒子及妻子的名牌童裝衣物、名牌手袋及利是,以及代何兆東支付其母的醫療費用。於2021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何兆東又應該商人要求向對方洩露警方調查資料,包括兩宗案件的疑犯及涉案人士的個人資料,以及該等人士與警方的會面摘要及保釋情況等。該兩宗案件為該商人舉報的詐騙案,以及牽涉其友人的虛假文書案。何兆東在有關調查中分別優待該商人及其友人,包括濫用職權延長詐騙案中疑犯的警方保釋,以及應商人要求,濫用職權無故延長或中止虛假文書案的相關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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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DCCC138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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