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矛盾數年前比較激烈,平等機會委員會一度倡議立法規管族內歧視,至近年認為暫時無必要。平機會主席林美秀認為,近年兩地融合「走得好快」,昔日內地人普遍受不禮貌對待的情況已不復再,指出目前已再沒有需要推動立法處理,又承認要通過性傾向歧視立法有一定困難。已成立30年的平機會,迄今共處理逾2.2萬宗投訴,她期望平等機會能夠成為社會主流核心價值。
攝影:蘇文傑
林美秀期望,平等機會未來能成為市民的主流核心價值和理念。
平機會今年成立30周年,自成立至去年底已處理22,548宗投訴、協助投訴人追討共1.34億元賠償。現時平機會的法定權力和職能,來自《性別歧視條例》、《殘疾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和《種族歧視條例》4條反歧視條例,林美秀理解市民或會因為平機會不能協助其解決問題,而感到沮喪與失望,惟強調作為法定機構,平機會須遵循法定權力推展工作,至於社會上還有哪些歧視問題要經法律處理,就有賴社會諮詢、討論和經立法會通過。
5年8宗內地人種族歧視投訴
數年前平機會曾建議立法,禁止香港人與內地人互相歧視的「族內歧視」。林美秀指,內地人在當年的社會氣氛下,普遍都會受到不禮貌對待,但隨著近年兩地融合「走得好快」,如假日有大量港人北上消費,同時亦有大批內地人訪港後分享正面體驗,平機會覺得昔日情況已不復再,以宣傳和教育處理個別分歧會更適合,「依家個狀況再冇需要去推動立法,處理一個已經唔再係好大嘅問題。」平機會在過去5年,共收到8宗有關內地人根據《種族歧視條例》提出的投訴。
同樣曾建議立法的性傾向歧視,林美秀指,修訂或增加法例要平衡社會看法、持份者意見,並通過諮詢和立法會審議等,由於社會對此有不同看法,坦言目前要通過立例有一定困難。被問到未來會否把年齡歧視納入反歧視條例,林美秀認為僱主不應基於一個人的年齡決定聘用,但是否由法律處理就是最好的方法,要由社會再討論和思考。
平機會過往出版多份指引與刊物。
近年平機會積極與大灣區相關機構交流,包括日前正式與廣東省殘疾人聯合會簽署合作備忘,把過去不定期的交流全面「制度化」。林美秀說,兩地將建立互相轉介查詢及投訴機制,本港殘疾人士如在內地遭受歧視,回港後可向平機會反映,並由平機會幫忙轉介予廣東省相關部門處理,對內地居民反之亦然;兩地亦將建立定期溝通機制,以及針對殘疾人士需求定期討論如何改善無障礙基礎設施等,推動灣區內的暢通易達。另外,平機會正持續與政府和商會跟進少數族裔使用數碼服務時面對的困難,倡議利用人工智能技術推動少數族裔語言翻譯,消除使用障礙。
甫成立助糾正招聘性別歧視
本港的反歧視條例自頒布以來,已因應社會需求與時代變遷經歷數次修訂,當中《性別歧視條例》1996年實施後,最立竿見影的改變莫過於徹底扭轉招聘市場生態。林美秀稱,當年招聘廣告均不難看到只招聘男性或女性的字眼,經過一段時間及首次檢控後,成功糾正社會概念。她又說,有關性騷擾的法例涵蓋範圍亦持續擴大,包括從職場增至校園、由禁止職員對顧客性騷擾改為雙向適用等,而數年前將禁止「餵哺母乳歧視與騷擾」列入法例,也對保障母親權益至關重要。
林美秀慨嘆,平等機會觀念雖然已植根社會30年,但並不等於茁壯成長,未來希望平等機會能成為主流核心價值和理念,而非單單因為擔心違法才令市民去遵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