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同意檢取DNA作對比,法庭已指示將男嬰送往收容所。(鍾式明攝)
一對港人父母聲稱在家中產子後,拒絕提交DNA檢測報告核實血緣以申請出世紙,兩人涉嫌疏忽照顧兒童被捕,男嬰則被送到醫院檢查。警方指,經過協調溝通終獲Danny父母同意,檢取3人的DNA樣本作比對,又稱Danny沒有表面傷痕。社會福利署已為Danny申請保護令,並按法庭指示將其送往收容所。涉案父母晚上獲准保釋離開警署,7月上旬須向警方報到,據悉之後轉到入境處總部調查。
已同意檢取DNA與Danny對比
警方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程知仁稱,近日在網上留意有關事件,政府已成立跨部門工作組,而該名約個半月大的男嬰經檢查後,沒有發現表面傷勢。程知仁又指,沒有身份將影響醫療及福利事宜,經過協調及溝通後,人員成功檢取父母及男嬰的DNA樣本作對比。
社會福利署保護家庭及兒童服務課高級社會工作主任李詠詩表示,自從得悉事件後已立即向父母了解情況,昨日已接觸兩人及協助將嬰兒送院進行身體檢查,並已經申請保護令,法庭今日已指示將男嬰送往收容所。被問到男嬰何時可以離開收容所及長遠會否申請監護令,她表示需時評估及溝通。
Lily個案有待瑞典當局回覆
入境處表示,父母須在42天内為嬰兒做出生登記,在家分娩則會要求父母提供證據證明嬰兒身份,但在入境處要求下,該對父母亦一直未有提交相關證據,因此男嬰的出生登記現時仍在進行中。至於Lily個案,入境處已聯絡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並向瑞典當局了解情況,包括Lily在瑞典的身份,以及被接管後的安排,將待收到瑞典當局回覆後再作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