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大伯涉多番性侵輕度智障12歲女姪女,他今日(9日)在高等法院承認強姦、非法肛交和非禮等5罪,他求情時透露他有女友並有一名也是輕度弱智的兒子,要求輕判。法官張慧玲聞言不禁稱,被告也有輕度智障兒子,為何他對事主卻欠同理心,張官把案件押後至7月21日判刑,以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
求情指育有16歲智障兒
辯方求情時稱,事主X因事件患有創傷後遺症,但望法官考慮因被告認罪,令X不用出庭作供覆述經歷。惟張官指被告的16歲兒子,同是輕度智障人士,質疑被告為何對事主又欠同理心,且被告當時亦有女友,卻仍要侵犯事主。
被告強姦X並要求口交及肛交
案情指,女事主X案發時12歲,患有輕度智障,被告是X父親的哥哥,故被告是X的大伯。被告與父親和胞弟所住的村屋相連。事主X自2021年起在寄養家庭居住,周未才會回家。本案三次事件,均發生於2023年7月至8月,X周未回家時發生。X在首次事件發生時,她在被告的村屋玩手機,被告隔著X的衣服摸胸和私處,繼而拉開她的褲管,並把她強姦。X感到痛楚並叫被告停止,被告繼而要她口交,她感不適並想嘔吐。在第二次事件時,X在被告家看電視,被告突拉開X的褲管,並與X肛交,X因感到痛楚大叫,被告則用手掩她的咀。被告在第三次事件時,伸手入X的衣服內,摸她的胸和私處。
X於2023年9月,把事件告知寄養家長,家長報警。被告被捕後,承認摸X的胸和私處,又指與X性交和肛交時,沒有使用安全套。
被告YCL,43歲,無業。他承認強姦、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與21歲以下女童X作出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