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師隱瞞受查以保特殊學校教席,校長稱若知情應徵時定不聘用。(資料圖片)
時任男教師涉嫌於2022年至2023年間,對任教的特殊學校隱瞞自己正接受廉署調查及刑事檢控,從而保住教席,今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3項控罪,辯方將爭議被告無意圖欺騙。
被告游昇浩(31歲),被控3項欺詐罪。承認事實指,案發時被告是路德會啟聾學校的合約教師,其後轉任常額教師。被告曾涉及廉署調查,於2021年9月被捕,其後數次到廉署續保。他於2022年7月通過面試,獲啟聾學校聘請為合約教師;同年8月及10月被告到廉署續保,獲告知該案仍在調查中,但他無須再續保。
被告於2023年3月致電廉署查詢時,獲告知調查仍然繼續。同年8月,被告通過面試獲聘任為常額教師。同年11月被告遭廉署起訴,啟聾學校校長於12月向被告查詢相關刑事檢控。廉署於翌年5月會見被告,而被告在案發時間從未通知學校自己涉及刑事調查。
啟聾學校校長許加恩供稱,2022年7月25日及29日兩次與被告面試,認為他合適遂於7月29日即日簽約,由於當日須面試其他應徵者,故由行政主任處理簽約事宜。被告獲聘後主要負責聽障學童增強支援服務,到不同主流學校提供支援服務。許供稱,直至在報章上見到被告的名字才知他遭起訴,此前被告從未告知學校他正受查,表示若得悉被告應徵時已受查,當初便不會聘用被告。
案件編號:WKCC228/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