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何蓓茵稱指導性百分比不是硬指標。(林俊源攝)
當局將於10月起在各部門推行「公務員評核制度優化計劃」第一期,要求按照「指導性評級百分比分布」評核公務員表現,評為第四至六級的公務員將不獲發增薪點,最少佔5%。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昨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澄清,現時的指導性百分比並非硬指標,亦非坊間所指的「拉curve」。她強調,新制度下,若部門首長有足夠理據,可容許評為第四至六級的人數少於5%;在如實評核下,如職系並非人數太少,應可跟隨到指導性百分比分布。
另外,公務員事務局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本年度全體公務員薪酬劃一上調2%,生效日期追溯至今年4月1日,預計對全年總財政影響共約60.6億元。政府會盡快將薪酬調整建議提交立法會財委會考慮。楊何蓓茵重申,每年度薪酬調整都要審視當年的獨特挑戰,強調薪酬趨勢調查只是六大因素之一,如調整只考慮淨指標,反而需檢討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