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獲批許可的食肆正式實施容許顧客攜帶狗隻進入。(中通社資料圖片/圖非違規食肆)
自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的措施實施以來,食環署展開針對性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非獲准食肆違規容許狗隻進入的行為。專責隊伍周四(16日)巡查荃灣區一非獲准食肆時,發現食肆違規容許狗隻進入,遂即時向持牌人提出檢控。是新措施實施以來,錄得的首宗檢控。
食環署將於未來數日繼續加強巡查及執法。若發現非獲准食肆容許狗隻進入,專責人員會即時提出檢控。截至本月16日,專責人員已巡查各區的非獲准食肆逾780次,並發出共10個口頭警告。
根據《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除非獲得食環署署長批出准許,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食物業處所,而任何從事食物業的人亦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狗隻在其食物業處所內出現。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監禁三個月及另加每日罰款300元發言人提醒,不論食肆經營者或狗隻主人,均有責任遵守相關規定。非獲准食肆應守法自律,切勿容許顧客攜帶狗隻內進;而市民攜狗進入非獲准食肆亦屬違法行為,須面對相同罰則,署方將繼續採取針對性的執法行動。
此外,為協助經營者適應新措施及遵循有關規定,食環署亦持續巡查獲准食肆及加強宣傳工作,並針對相關違規行為採取執法行動。截至16日,專責人員已巡查各區獲准食肆約7500次,並向兩間持續違規的獲准食肆,包括早前公布位於九龍城區的獲准中式食肆及另一間位於荃灣區的獲准泰式食肆持牌人發出警告信,要求立即糾正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的違規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