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副教授香港站爭執時推撞對方及踢爛手,准簽保守行為2年。(資料圖片)
一名港大副教授涉嫌在港鐵香港站升降機與人爭執,期間內推撞對方及踢爛手機,案件今日(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另須向事主賠償800元。
印度籍被告Dhanasekaran Vijaykrishna(48歲),報稱大學教授,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一項刑事損壞罪,指他於去年8月17日在港鐵香港站L2層PL8號升降機內襲擊郭姓男子,向對方造成身體傷害,以及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郭姓男子的手提電話。
同意案情指,被告與事主互不相識。當晚6時許,二人在香港站升降機內發生爭執,被告拿出手機拍攝事主,事主亦拿出手機拍攝被告。被告拍打事主的手機,導致對方的手機落地損毁,亦推撞及腳踢事主數次。事後事主下肢左臂擦損,事主的三星Galaxy Note 20電話則有多處刮痕凹痕,螢幕爆裂。警方到場拘捕被告後,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ESCC642/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