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歲男鋼琴教師涉非禮16歲女學生,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1年。
78歲男鋼琴教師涉非禮16歲女學生,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1年。
案情指被告吳立衛於2025年3月30日,在九龍灣淘大商場「金聲琴行」猥褻侵犯女童X。辯方求情時,引述報告顯示被告的重犯機會低,被告承諾往後與人接觸時會更謹慎。辯方又指被告的妻子離世對他造成沉重打擊,希望法庭出於人道理由酌情減刑。
裁判官莫子聰判刑時指,被告與受害者的年紀相差逾60年,亦是利用作為老師的身份多次犯案,涉違反信任。法官指被告在通訊軟件向事主表達過分的關心,又要求她以「Daddy」稱呼他,利用她出身於單親家庭,對父輩關懷的渴求犯案。法官指必須判處具阻嚇刑罰,最終判囚1年。
被告將事主的手放在下體
X早前作供時提及她跟被告學琴約1年半,被告知道她來自單親家庭,曾發訊息稱:「先生永遠都會令你當自己嘅孩子一樣,會關照你關心你,以後冇人嘅時候叫我Daddy就得啦」。在事發當日,X供稱被告開始教琴10多分鐘後,突然摸她的腿、幫她按摩膊頭,伸手摸她的鎖骨,又將X的手放到他的下體上,並用其下體撞向X的背部,X下課後告知母親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