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學。(資料圖片)
一名在香港科技大學餐廳工作的男侍應,6月在校園偷竊兩名學生價值逾1.4萬元的手提電腦,及後以800元轉售至二手電子商店。男侍應早前承認兩項盜竊罪,求情指因本案遭解僱,並得到寶貴教訓,望可判處緩刑。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時指,被告坦白承認,無刑事定罪紀錄,惟其行為屬順手牽羊,被盜的手提電腦價值高昂,監禁無可避免,判處被告監禁5個月。
價值逾1.4萬元 800元轉售
35歲被告莫子鋒,承認兩項「盜竊」罪,指他於6月16日及19日,分別在科大LT-J座地下及蔣震演講廳外臨時自修室,各偷竊一部手提電腦,電腦為杜逸凡及徐宁的財產,分別價值港幣5,499及9,300元。
案情指,事發地屬科技大學內的公眾區域,事主杜逸凡於6月16日晚上8時許,將手提電腦放置在LT-J座地下,無人看管,及後發現遺失了該手提電腦,遂報警求助。另外本月19日下午3時許,另一名事主徐宁亦將手提電腦放置在蔣震演講廳外臨時自修室,及後發現遺失手提電腦並報警求助。
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被告身為科大校園內餐廳的男侍應,分別盜取兩名事主的手提電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貪念而犯案,事後分別以300元及500元出售手提電腦予二手電子商店。警方事後從二手電子商店尋回失物。
案件編號:KTCC1551/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