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男學生多次與14歲女友性交及肛交,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18個月感化令。
18歲男學生多次與14歲女友性交及肛交,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18個月感化令。
現年20歲的被告陳智濤承認於2024年1月至2025年1月,三度與女童X性交;另於2024年4月與X肛交。女方在服用「事後丸」後,發現月經遲來而擔心懷孕,遂報警求助。法官判刑指兩人在沒有保護措施下性交,被告要求女童X事後服用緊急避孕藥,罔顧事主身體健康,行為自私。
兩人背景相近而成為情侶
法官引述報告指,被告於內地出生,2018年隨母親來港定居,一直依賴綜援為生。被告無得到父母適時管教,亦只得1名好友,因學業成績欠佳而自卑,一度有輕生念頭。被告當時認識女童X,因背景相近而成為情侶。被告承認守法儀式薄弱,控制力不足,濫用與女童的不對等關係,向女童及其家人道歉。法官決定接納感化主任建議,判處18個月感化令。被告在期間須聽從感化主任指示工作及讀書,並參加更生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