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岸然涉披露與國安會面內容,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安罪開審。(資料圖片)
前民陣副召集人、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被指在YouTube披露與警方國安處人員會面的內容,以及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影片,案件今日(9日)於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去年12月初與其他人打算就大埔火災舉行記者會,國安處與被告在警署會面,被告其後發布兩條影片披露會面詳情。
被告黃覺岸(72歲),退休人士,否認一項「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及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控罪指,被告去年12月3日,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罔顧是否會妨害該項調查,而在沒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下,在視頻分享平台Youtube披露警方於調查期間所作查訊的詳情。另外,他被控在今年1月3日至本月6日,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刊物,包括多次在社交平台藉火災發表煽動對政府仇恨等言論。
控方開案陳辭指,被告使用網名王岸然,在YouTube頻道「On8 Channel王岸然頻道」發布影片。警方在大埔宏福苑大火後收到情報指,被告及其他人士準備於同年12月2日舉行記者會,以討論多項事情以及發表個人意見,意圖激起內部矛盾或企圖危害國家安全。被告同年12月2日中午到警署與國安處人員會面,其間警方查問有關記者會的資料,並告知被告須保密會面內容。
被告於會面後翌日發布兩段影片,標題提及「開記招係合情理法的人權」、「獨立委員會不會獨立」、「準備在結果開不成的記招上談什麼呢」,被視為披露會面內容。被告另外發布30段評論不同時事議題的影片,內容涉重提2019年社會事件的訴求,就2025年立法會選舉表達「毋須投票」信息、主張呼籲制裁官員等。被告被捕後在警誡錄影稱,他會面國安處這一事實本身屬新聞,而他亦視之為一般交談而非調查。惟被告拒絕解釋影片是否有煽動意圖,指事情複雜,交由法庭判斷,亦否認煽動目的或有其他訊息,又稱一時口誤和思緒混亂等。
王岸然涉披露與國安會面內容,被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安罪開審。(資料圖片)
警長供稱曾提醒會面涉及調查需保密
國安處警長黃秉翹供稱,去年12月2日早上獲上級通知有情報顯示有一班人召開記者會,情報指有人會企圖藉住該個記者招待會製造社會內部矛盾,企圖危害國家安全。他又供稱獲指示約見被告,故在早上致電約他當天中午在旺角警署會面,會面期間,警長14343向被告發出「接受警方國安處會面人士聲明書」,黃亦有提醒被告,要看清楚聲明內容及遵守聲明書內的法例,並指出會面內容涉及調查,以及會面過程須保密。
黃秉翹指,黃覺岸問警方,國安處是否已立案調查是次記者會,而警長14343回應指是次會面正是為了調查記者會的背景同埋細節,以評估是否有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以及是否有人企圖危害國家安全。
案件編號:DCCC303/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