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鳳碎屍案|蔡天鳳配偶譚方駿繼續作供。(周令知攝)
28歲名媛蔡天鳳2023年2月疑遭殺害後碎屍肢解,蔡前夫鄺港智、前家翁鄺球、前夫兄長鄺港傑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三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及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不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案件今日(14日)第16日審訊。蔡天鳳配偶譚方駿繼續作供。庭上展示蔡遇害當日與他的WhatsApp訊息來往,顯示她答應一同出席當晚朋友飯局。共享位置的應用程式則顯示蔡自下午4時18分起沒再顯示訊號,最後位置在大埔。
庭上展示譚與蔡的WhatsApp對話截圖,蔡於下午2時02分發語音訊息予丈夫,問「今日忙唔忙呀bb」;譚回覆問蔡晚上能否與朋友一起晚飯,蔡於2時06分回覆「ok」,問「你又出緊去食煙煙豬呀?」,譚之後回覆稱自己已訂枱,向蔡告知時間地點。蔡之後一直未有回覆,譚發訊息一樣直獲回應;到下午4時13分,他問「What’s wrong with your phone?」之後譚再發「?」、「你電話俾人執左?」等訊息,蔡一直未有回覆。
蔡手機案發日下午4時18分失訊號
譚憶述案發當日早上出門上班時,蔡天鳳仍在睡覺,其後他向蔡天鳳交代有朋友約食飯,蔡天鳳答應赴約,惟在下午2時06分起沒有再聯絡譚方駿。譚猜想蔡天鳳的手機有機會電話無電及關機,到4時13分前發送的訊息都是單剔,4時13分至18分的訊息是雙剔,他認為「部機開返,訊息係發到畀佢嘅」。他指與蔡有分享位置,透過程式見到手機定位在大埔、以及手機自下午4時18分起又變回單剔,之後再沒訊號。譚指當時非常擔心蔡情況,因不會無故不回覆他的訊息,「去到夜晚我直情跟住個地址去埋呢個地方揾佢」。他指按蔡的日常行程,當時她應接了小朋友回到加多利山單位。
譚方駿:蔡手機最後定位大埔 李瑞香質疑「咁快報警」
譚於下午6時下班,6 時半回到加多利山單位找蔡但不果,當時鄺港智、鄺港傑、鄺球妻子李瑞香在單位,鄺球不在。他問屋內所有人知否蔡行蹤,令他最深刻的是李瑞香曾稱「人哋可能想要錢啫,你咁快報咗警,人哋點會畀錢你呀?」譚稱,現時理解李的說話為轉移視線,但相信當時其說法意指蔡被綁架,質疑譚怎能未獲綁匪聯絡他就報警。控方追問何謂「轉移視線」,譚稱「以今日睇嘅眼光,佢可能想搵啲嘢去冚住,即係自己甩身」。控方追問李想甩身的意思,譚答:「佢哋一家做嘅事囉。」
譚作供時提到,蔡失蹤當天他知道是由鄺港傑開車接載妻子,及後向致電對方詢問妻子下落,對方稱蔡最後在大埔中心附近下車,但一直說不出準確位置,形容對方好像帶他「遊花園」。譚指向鄺家各人查問蔡的行蹤後,指他們表現平淡感到有點驚訝,覺得:「點解好似唔係好著緊嘅?我當時唔會諗都係你哋一家做㗎嘛。」
他亦致電蔡母張燕花,蔡母亦表示不知道蔡的行蹤。譚提議下,兩人便往報警。他指蔡母在警署亦有致電鄺港智和鄺港傑。她和鄺港智通話後,便稱:「你x街呀,你先x街呀,我個女唔見咗,而家嚟報警好正常啫。」
直至2月23日即蔡失蹤第三天,譚曾與鄺港傑及警方失蹤人口調查組,返回大埔中心附近,由鄺港傑展示蔡天鳳的下車位置,其後他與鄺港傑一同駕車離開,前往接子女放學。譚憶述當時坐在副駕駛座,突接獲一名女警電話,獲告知警方正懷疑疑犯是鄺氏一家,「包括坐你隔離嘅鄺港傑」,要求他設法讓鄺港傑返回現場協助調查,並「即刻離開佢」。譚方駿說,他隨後替鄺港傑安排了一輛Uber車接載他返回大埔中心,自己則接手駕車接子女,鄺港傑其後抵達現場被警方拘捕。譚方駿被辯方盤問時提到,當日收到警方電話後,「我危機感先湧上嚟,唔係身邊嘅人就冇事,原來有啲咁嘅事發生緊,即係佢哋係疑犯」,認為對方一直欺騙他,「引我去第二個位,呃梗我、瞞梗我。」
案件編號: HCCC198/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