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
出版:2026-Oct-20 14:44
更新:2026-Oct-20 14:44

休班女總督察酒後中大醫院鬧事判緩刑 入稟索償指警方錯誤拘留或襲擊

分享:
休班女總督察酒後中大醫院鬧事判緩刑,入稟索償指警方錯誤拘留或襲擊。(資料圖片)

休班女總督察酒後中大醫院鬧事判緩刑,入稟索償指警方錯誤拘留或襲擊。(資料圖片)

一名女總督察被指酒後大鬧中大醫院,情緒激動下與警員拉扯,事後被裁定「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傳票控罪成,被判囚15日,緩刑兩年。她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上周五(16日)另入稟區域法院,指案發當日遭警員錯誤拘留、襲擊或毆打受傷,向警方及政府索償。

原告為葉文儀,被告為香港警務處及香港特區政府。入稟狀指,2023年10月22日在香港中文大學醫院內,警方在缺乏合法理據下,錯誤地拘留、襲擊或毆打葉文儀,侵害人身造成受傷,令她被剝奪自由、羞辱、痛苦及蒙受損失,因此向警方及政府就人身損害索償。

葉文儀被票控於2023年10月22日,上午6時25分至7時42分,在沙田香港中文大學醫院7樓,醉酒時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葉早前上訴爭議中大醫院走廊範圍只限病人探訪者進入,並非公眾地方,而她僅捍衛自己的權益,質疑警員行為;律政司一方則指案發現場屬於公眾地方。

案件編號:DCPI3891/2026

ADVERTISEMENT

ad

恭喜你!獲取1分 !

更多積分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