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警長偷同袍信用卡買iPhone,被判入獄22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男警聲稱獲擢升警長後壓力過大,涉嫌前年3度盜取同袍的信用卡在麥當勞使用及購買3部iPhone,被控盜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11項罪名,他早前承認其中6項控罪,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2個月。
官:接納被告犯案與原本性格不符
法官判刑時表示,不接納被告稱犯案時沒有考慮後果的說法,惟接納被告犯案與原本性格不符,亦認為其重犯機會低,故判囚被告22月。
案情指,被告劉晉寧,警員,承認於前年2月11日至3月2日,在上水警署偷竊兩張信用卡,並以該信用卡購買了3部價值9,899元的iPhone手機,及在麥當勞購買價值11元的貨品。被告與事主在2017年時同為交通警員,兩人獲分派相鄰的儲物櫃,而事主當值時,會把信用卡放在銀包內,而銀包會連同背包放於儲物櫃。
被告早前求情指,自2019年升為警長後,倍感壓力,更患上適應障礙,因此而犯案,而他獲同僚稱讚為警隊中的模範榜樣,對於身為警隊一分子感到自豪,但現在卻一手摧毀了自己夢寐以求的工作,更令警隊蒙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