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前批出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在未經同意下,公開警員及警員家屬的個人資料,並且禁止任何人恐嚇及騷擾警員及其家屬,臨時禁制令今早屆滿。法官接納律政司一方申請,延長禁制令直至另行通知,但同時接納記協提出豁免限制新聞採訪。
記協早前提出,要求法庭修訂臨時禁制令的內容,豁免新聞工作者在進行「新聞活動」時披露有關資料。法官同意需保障新聞自由,接納按《私隱條例》定義下純粹以新聞為目的之合法活動,不受禁令所限。法官亦明白有警員個人資料被公開,部分人的家屬甚至是年幼子女的資料被公開,令警員執行職務時面對壓力,認同有需要保障警員及其家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