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傀儡戶口持有人涉洗黑錢310萬罪成,加監判囚31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案發時年齡為45歲的本地女子於今日(11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被裁定一項「洗黑錢」及一項「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罪名成立。警方經徵詢律政司意見後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獲批准增加25%刑期,該名女子最終被判處監禁31個月。
墮投資加密貨幣騙案
警方於2021年9月接獲一宗報案,案中受害人經社交媒體程式墮入投資加密貨幣騙案。受害人按指示交付款項至多個香港本地銀行戶口後,騙徒隨即失去聯絡。受害人懷疑受騙,遂報案。
深水埗警區刑事部人員經調查後,拘捕一名案發時為45歲的本地女子,被捕人為傀儡戶口持有人,她涉嫌透過一個本地銀行戶口,於2021年9月協助騙徒清洗合共310萬元的犯罪得益。案件於區域法院審理,期間該名女子獲法庭批准保釋候審,但其後缺席法庭聆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