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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19-May-29 06:00
更新:2019-May-29 06:00

認是陳「生命中的男人」 馮永業認潛在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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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永業(中)昨繼續自辯。(鍾式明攝)

馮永業(中)昨繼續自辯。(鍾式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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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收取「賭王」何鴻燊姨仔陳婉玉的51萬元代付訂金,以傾向優待陳轄下的3間公司,二人被控受賄、行賄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控罪昨續審。馮繼續自辯,稱自己是陳「生命中的男人」,在知悉陳是港聯董事後,因不能公開二人關係,故開始計劃離開政府,但強調自己沒出賣對政府的忠誠。他又提及,當時因認為雍景臺只屬朋友間的私人買賣而未有申報,但現時看來的確有潛在利益衝突。

 

馮永業接受陳婉玉代表律師盤問時,同意陳為人比較內斂羞澀,甚少主動提及家庭或工作上的事情,認為陳被前夫離棄後,當時「世界塌咗落嚟」,但形容陳看到他時「都幾開心」。馮又同意辯方律師所指,他因懂得如何呵護陳,令他成為陳情緒及感情上的依靠,漸漸成為陳「生命中的男人」。

律師指,馮陳二人在03年12月坐直升機往澳門食飯及表白,陳事後留下當天的直升機票留念,又稱陳經常陪伴馮睇樓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陳對於被稱呼為「馮太」感高興。馮又承認,因陳比他年長,故陳對這段關係沒有安全感,所以馮下班後會盡量與陳見面,甚至特意替陳入手在自己居所附近的物業,讓二人可以「住近啲」。他又提到,在物業投資方面,「我叫佢買(陳),佢就買」,連物業裝修、設計,及租金金額均由他決定,直至兩年前才沒再為陳管理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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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05年以港聯董事身份到立會
馮表示,在05年5月收到港聯申請直升機場減租的信件,才得悉陳是港聯執董,認為未來會有潛在問題,但當時因家庭問題,不能公開與陳的關係,故計劃離開政府,但強調自己在任時沒有濫用權力,亦沒出賣對政府的忠誠。控方指,據05年1月的立法會會議紀錄,陳當時已用港聯董事身份出席,馮亦在場,理應知道陳為港聯董事。馮回應指,當日出席人數眾多,他只關注到認識的人,之後亦無查看會議紀錄。

馮供稱,當時認為與陳在雍景臺單位上的錢銀關係,只是朋友間的私人買賣,所以未有告知上司,但現時看來當時的確有潛在利益衝突。控方又問,作為公職人員,會否覺得瓜分陳投資物業所賺利潤的做法不正確,馮指,他提供專業意見,陳是為了向他答謝。控方遂指,51萬元是馮當時月薪的4倍,「你個意見都幾值錢喎。」馮則稱:「我哋唔係用錢衡量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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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曾修改信件字眼
至於經濟局向港聯航空發信,投訴公司未有善用航權,令何鴻燊將港聯直升機業務轉交陳管理。馮承認,發信前會經過他或其上司李淑儀,他於發信前亦曾與同事討論事件,而信件由其下屬草擬,他自言有閱覽信件,但沒作修改,亦不知信中措詞強硬的字眼由誰撰寫。

控方又披露,馮於16年與廉署會面時,曾指無印象自己有簽署雍景臺的地產代理協議,又稱據其認知,單位是屬於其妻。馮在庭上承認有說過這番話。

控方再指出,陳最初得悉馮在經濟局有影響力,而陳當時需要一名可在工作上幫助她的人,故將涉案單位的51萬元訂金作「甜頭」,讓馮在公務上協助她。而因二人當時有互相利用的價值,故馮蓄意不上報與陳的關係及金錢轇轕,以免被調離經濟局。馮表示不同意控方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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