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警務處國安處落案起訴61歲本地男子莊偉文一項《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於今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再訊,待取法律意見,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蘇文隆主任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保釋申請,期間被告須還押候訊。據悉,被告本身是法輪功活躍成員,經常到街頭參與宣揚法輪功活動,包括派發煽動性刊物。
61歲被告莊偉文,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社交媒體平台「Facebook」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國安處於去年11月29日拘捕該名男子。警方調查顯示,被捕男子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據悉,莊偉文本身是法輪功活躍成員,經常到街頭參與宣揚法輪功活動,包括派發煽動性刊物。警方調查顯示,莊偉文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莊不時在社交平台帳戶發布針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失實評論,甚至公然宣揚要中央政權解體、香港獨立等煽動訊息。
案件編號:WKCC125/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