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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3 06:00:00

7度申居港權照顧腦癇兒被拒 單親母擬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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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灼盈攝)

(林灼盈攝)

59歲持有阿根廷護照的楊女士(圖),為照顧在港患有腦癇症的17歲智障兒子,7次以人道理由,向入境處申請來港定居,但因不符合家屬團聚條件遭拒絕。去年4月向行政長官提出申訴,今年5月獲保安局回信指入境處不建議接納申請,楊女士已再去信等待保安局的答覆,她表示若失敗,不排除申請司法覆核。


 楊女士在內地出生並結婚,1992年到阿根廷留學並入籍,98年回港探親時懷孕,擬返阿根廷時卻因高齡產婦遭航空公司拒絕登機,最後在港誕下兒子,後來與丈夫離婚。兒子出世不久被診斷有腦癇症、發展性協調障礙、過度活躍、讀寫障礙、弱視及弱聽,目前智力僅相等於4至5歲。


 由於無居港權,楊女士過去17年只能以旅遊簽證的身份留港,每次逗留90天,便要出境一次。兒子現就讀寄宿學校,兩母子僅靠兒子每月6,700元的綜援金生活,扣除兒子基本開支,生活捉襟見肘,她指,自己有會計工作經驗,冀擁居港權便可自力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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