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虛擬貨幣詐騙案,林作准以30萬保釋,於裕美及律師陪同下離開東區法院。(蘇文傑攝)
警方昨日(5日)落案起訴涉及JPEX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案16名男女,包括6名集團核心成員、7名加密貨幣場外交易所負責人、協助宣傳的網紅及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其中一名被捕人林作今日(6日)早上8時許由警員押解,乘警車離開北角警署往東區法院應訊。現場可見林作戴上口罩,坐在警車後座,身旁有兩名警員看守,大批記者上前拍攝。林作女友裕美早上現身東區法院。林作由庭警押到犯人欄內,不時望向旁庭席的女友裕美,期間回應表示明白控罪,林作聘請資深大律師清洪作為辯護律師。
首案涉及林作、前藝員鄭雋熹及協助宣傳的網紅「陳怡」陳穎怡等共8名被告涉共33項罪名,林作涉各一項欺詐及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控方指案件將交付至高等法院審理,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2月15日以進行提訊。除鄭雋熹須還押,其餘7人皆獲准以5萬至30萬元不等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定時往警署報到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其中林作及陳穎怡以30萬保釋。林作下午於裕美及律師陪同下離開東區法院,期間有向傳媒揮手。
分8案處理
15人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分別被控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共50項控罪,分8案處理。8案共15名被告包括31歲的鄭雋熹、28歲的蕭穎謙、35歲的林作、38歲的陳穎怡、31歲的店務助理區焯基、25歲的健身教練趙敬賢、31歲的梁綺湘、28歲的何紀雯、34歲報稱無業的朱家輝、31歲報稱無業的鄭智超、27歲學生余孟霖、30歲的黃梓健、30歲技術員鄧志沖、54歲看守員鍾彩雲、30歲的劉玉恒。
法庭文件顯示,林作被控一項欺詐罪,涉嫌於2023年7月至9月期間,藉欺騙及作出虛假陳述,誘使其他人在JPEX上投資或交易,令他們失去金錢或財產 ,從而獲取利益。林作同時被控一項「欺詐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是警方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檢控。控罪指,他宣稱JPEX已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取得牌照,並掌握一般人無法獲得的JPEX相關資訊 ,宣稱透過JPEX投資指明的虛擬資產,可賺取指明百分率的回報,誘使受害人在JPEX上投資及交易資產。
鄭雋熹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蕭穎謙被控一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及5項洗黑錢罪、陳穎怡被控兩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區焯基被控4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及5項洗黑錢罪、趙敬賢被控7項洗黑錢罪、梁綺湘被控一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何紀雯被控4項洗黑錢罪。
押後至12月15日作交付程序
鄭雋熹、蕭穎謙、林作、陳穎怡、區焯基、趙敬賢、梁綺湘及何紀雯均為首案被告。控方申請8人的案件暫毋須答辯,擬將案件轉介高等法院原訴庭審理,申請押後本案至12月15日再訊;除鄭雋熹以外,控方不反對其他被告保釋。裁判官高偉雄押後首案至12月15日作交付程序,並拒絕鄭的保釋申請,但批准其餘7名被告保釋候訊,他們獲准分別以5萬至30萬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准離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及每周到警署報到,另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其中林作及陳穎怡以30萬保釋。
案件編號:ESCC2864-2871/2025
被捕人士涉嫌「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詐騙及洗黑錢等罪。警方首次引用《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起訴當中16人。據了解,「幣圈」網紅及KOL在案件中飾演重要角色,他們在社交媒體宣傳和舉辦講座,誘使受眾投資加密貨幣,被起訴7名「找換店」相關人員當中,包括6名網紅,包括曾在中環娛樂行開設加密貨幣「找換店」「林作炒幣」的KOL林作、曾開設「CYOTC 陳大怡加密貨幣找換店」的KOL「陳怡」、自稱「90後幣圈紅人」KOL「朱公子」朱家輝、自稱OTC「Unicoin」駐場分析師的KOL「湘湘」、OTC「賣幣袋鼠Coingaroo」總經理趙敬賢(曾參加全民造星、綽號「酒粒仔」)及場外交易所「Coingaroo」營運總監區焯基。
另一名被控人為前電視藝員鄭雋熹,他曾於2023年5月開設個人YouTube頻道,共上載9條影片,內容全部關於幣圈大事及投資加密貨幣及NFT等。
JPEX案發生至今已逾兩年,涉及2700名苦主報案,警方先後拘捕80人,亦已透過國際刑警發紅色通緝令,追緝2名主腦及1名骨幹成員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