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作(中)獲準保釋。(蘇文傑攝)
JPEX虛擬貨幣詐騙案,警方落案起訴包括林作等16人,當中15人昨提堂,涉串謀欺詐、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下「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等,是警方首次引用該例檢控。除鄭雋熹,其餘獲准保釋,當中網紅林作及陳怡(陳穎怡)獲准以30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得離港,須定期到警署報到。案件分別押後到12月至明年1月再提堂。
首案涉及林作及陳怡等網紅等8人,包括藝人鄭雋熹(31歲)、蕭穎謙(28歲)、林作(35歲)、陳穎怡(38歲,女,即網紅陳怡)、區煒基(31歲)、趙敬賢(25歲)、梁綺湘(31歲,女)和何紀雯(28歲,女),被控串謀欺詐、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和洗黑錢等33罪,各人涉1至9項控罪。林作被控一項欺詐罪,涉嫌2023年7月至9月期間,藉欺騙及作出虛假陳述,誘使其他人在JPEX上投資或交易,令他們失去金錢或財產,從而獲取利益。林作同時被控一項「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控罪指,林作宣稱JPEX已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取得牌照,並掌握一般人無法獲得的JPEX相關資訊,宣稱透過JPEX投資指明的虛擬資產,可賺取指明百分率的回報,誘使受害人在JPEX上投資及交易資產。
網紅陳怡 (蘇文傑攝)
除林作外,蕭穎謙、陳穎怡、區焯基和梁綺湘亦被控「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他人投資虛擬資產」罪。裁判官應控方申請交付至高法院審理,並押後至12月15日再訊。除鄭雋熹外,控方不反對其他被告保釋。林作及陳怡各准以30萬保釋,其餘准以5萬至10萬元保釋。林作昨午在女友裕美及律師陪同下離開東區法院。
另外8人分8案處理
至於另外8人分8案處理,其中一人早前已被起訴並已轉介至區域法院,餘下7人包括網紅「朱公子」朱家輝(34歲)等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12月及明年1月處理;各人獲准以2萬至10萬元保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