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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3:05:33

九旬西醫李宏邦另涉誤導警員等21罪 因身體不適合答辯獲撤所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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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西醫李宏邦另涉誤導警員等21罪,因身體不適合答辯獲撤所有罪名。(now新聞截圖)

九旬西醫李宏邦另涉誤導警員等21罪,因身體不適合答辯獲撤所有罪名。(now新聞截圖)

女銀行家注射肉毒桿菌針後昏迷不治,九旬西醫李宏邦被控誤殺罪,因患上認知障礙被裁定不適合答辯,法官指在無其他選項下判無條件釋放。李另被控企圖誤導警員等罪,案件今早(5)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指,再索取法律意見,認為其身體狀況不適合答辯,申請撤回所有控罪獲批。

被告李宏邦(93),他原被控兩項企圖誤導警員罪,和12項「沒有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及7項「沒有以附表一指明的格式備存有關危險藥物的登記冊」罪。控罪指,被告於20181111日,在尖沙咀堪富利士道格蘭中心的「李宏邦美容整形集團」,企圖誤導警務人員劉樹生及方志強。控罪又指,被告無根據《危險藥物規例》備存登記冊,並沒有以規例的指明格式,記錄有關被告獲得或由被告供應他人的19種危險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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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女死者張淑玲的遺產管理人分別於2019年和2021年,入稟控告李宏邦、李的妻子李劉慧珠及李的兒子李明昇,向他們索償,該兩案已合併處理。遺產管理人亦於去年入稟,向李經營的診所公司索償。

案件編號:KCCC 128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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