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網約車規管主體法案,並於今刊登《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要求網約車服務平台、車輛及司機,必須領取牌照或許可證。草案下周三在立法會首讀及二讀,目標首批持牌平台明年第四季起營運。
草案建議,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均須領「網約車服務牌照」,違者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一年。網約車須領有「車輛許可證」,司機亦須持「駕駛許可證」。為防止炒賣,車輛許可證只限登記車主申請及駕駛,車輛車齡須低於12年,許可證有效期為一年,可續期最多5年,載客服務期間須貼上指定標識。網約車牌照數量,政府計劃於明年上半年時才決定。
申請駕駛許可證的司機須年滿21歲,為香港永久居民,持駕駛執照至少1年,5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並須通過測驗及完成職前課程。已持有的士駕駛執照者可豁免測驗。駕駛許可證有效期5年,表現良好可無限次續期。
若平台容許無證車輛或司機接客,首次定罪可判監6個月及罰款1萬元,重犯則可判監12個月及罰款2.5萬元。平台亦須確保司機為其所駕車輛的登記車主,違者可被罰款1萬元。
就非法取酬載客司機,政府建議加強刑罰,一經定罪,會被吊銷駕駛資格最少1年至不多於3年。駕駛他人登記的私家車提供網約車服務,最高罰款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