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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18:15:53

修例風波|2019年荃灣國慶暴動案 與中槍學生曾志健棄保潛逃男子判囚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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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2019年荃灣國慶暴動案 與中槍學生曾志健棄保潛逃男子判囚4年

修例風波|2019年荃灣國慶暴動案 與中槍學生曾志健棄保潛逃男子判囚4年

2019年國慶荃灣暴動案,24歲被告馮清華被控參與暴動,其後與中槍學生曾志健等3名涉及反修例案件的被告棄保潛逃500多天,至2022年打算潛逃海外時在西貢被警方截獲,再加控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馮清華承認暴動及妨礙司法公正兩罪,判囚4年。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彭亮廷接納被告不是潛逃策劃者,但不認同他匿藏500多天的經歷如同軟禁,亦不同意要因此減刑。法官指如果被告受人唆擺時不首肯、不配合,就不會發生相關情節,所以是咎由自取,拒絕接納成為求情理由法官判刑時形容,辯方的求情忽略了暴動規模及時間,而被告犯案時身穿黑衣及防毒面具等,明顯是有備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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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被告品格良好可扣減刑期

被告馮清華案發時21歲,是職訓局運動教練學高級文憑學生。法官引述被告背景指,他熱衷運動並考獲救生員資格,立志成為羽毛球教練,而親友在求情信稱讚被告善良和熱心助人。法官表示,因被告早前缺席聆訊,若之後認罪,可扣減3分1刑期是於理不合。但考慮到他品格良好,沒有案底,仍給予扣減刑期,就暴動罪判監43個月。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罪,則以15個月為量刑起點,扣減3分1刑期後判監10個月,其中5個月與暴動罪刑期分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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