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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31 14:00:00

修例風波|理大「圍魏救趙」案13人暴動罪成 「12港人」郭子麟等判囚29個月至6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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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狂搖5月大男嬰被控虐兒,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理大「圍魏救趙」案13人暴動罪成 「12港人」郭子麟等今日判囚29個月至63個月。(資料圖片)

【14:00更新】加入警方認為判刑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及暴力程度

201911反修例示威中,理工大學爆發衝突,警方包圍校園,有市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多處有示威活動,以圖營救被困校內的示威者,最終213在油麻地被捕,其中13名男子被控暴動等罪名,包括「12港人」郭子麟,13人當中11人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全部被裁定罪成,餘下2名被告包括「12港人」郭子麟則認罪。案件今日(31日)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區院暫委法官香淑嫻分別判處13人監禁29個月至63個月。

13名被告依次為文員李卓珩(26歲)、陳駿煒(28歲)、IVE學生劉嘉樂(26歲)、攝影師鄭家裕(33歲)、IVE學生林敏諾(22歲)、獸醫護士廖卓賢(25歲)、馬宇亮(27歲)、酒店接待員謝澔庭(25歲)、倉務員容家俊(26歲)、運輸工勞尚文(26歲)、學生梁楀燊(21歲)、張賀祺(23歲)及港大學生郭子麟(21歲)。

「12港人」郭子麟判囚29個月

控罪指他們在20191118日,在近窩打老道和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他人參與暴動;另有部分人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罪,所涉物品為汽油彈、打火機燃料、雷射筆、鉗、扳手等物品當中「12港人」郭子麟和林敏諾早前承認暴動罪,郭子麟因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已被判囚10個月,法官考慮他在本案早已認罪及兩案總刑期,將他共判囚2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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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集會權利須以守法方式進行

警方在判刑後見傳媒時表示,歡迎法庭的裁決,認為法庭的判刑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及暴力程度,強調暴動是嚴重罪行,警方絕對尊重市民參與集會的自由及權利,但前提須以守法及和平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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