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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17:10:56

修例風波|退休漢二胡奏《榮光》遭票控無牌玩樂器 押後至8月9日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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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退休老翁於2021年8月至9月,三度在旺角街頭拉二胡演奏社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時,被警察票控無牌演奏樂器。他否認4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及3項「未經批准在公眾地方進行籌款活動」的傳票控罪。裁判官陳慧敏早前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今日(25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繼續接受盤問。案件押後至 8 月 9 日作結案陳詞。

控罪指,68歲被告李解新,報稱退休人士,3張傳票控罪分別指他在於2021年8月3日、8月18日及9月9日,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且沒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許可證,而在旺角地鐵站出口的公眾街道或道路上奏玩二胡。

被告指自己不可能研究每條法例

控方質疑,被告知悉於公眾地方奏玩樂器需許可證,為何當要請求募捐時,不去政府部門了解及申請籌款許可證?被告指他不可能研究每一條法例,亦認為這不必要。他續稱,當他於2022年6月24日被警員截查後,發現不妥時,已將牌上文字由「募捐」變成「援助」,而他早前審訊曾提及,援助可為精神或物質上的援助,他不認為字眼有大問題,「如果錯,也是文字上的錯」。

控方最後指出,就本案7張傳票,考慮到被告拉奏二胡的地點、聲量、持續時間、曲目以及當時的社會環境,被告不單造成滋擾或阻礙,亦有引致破壞治安和公眾安全的風險,被告指「肯定不同意」,認為自己於公眾地點拉奏並不違反香港法律,而且聲量不大,如控方認為是噪音,需提供音量分貝,他又指並不認為行為會造成風險。就沒有許可證及合理權限下進行籌款活動,被告重申自己先前不知道,而在被截查後得悉「募捐」字眼不妥,已在紙牌上更改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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