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示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一名49歲入境男司機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和罰款1,000元。海關歡迎裁決,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私家車多個位置藏香煙
透過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香港海關及機場警區人員於1月17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展開聯合反私煙行動,截查一輛報稱沒有載貨的入境私家車。經查檢後,海關人員先後在私家車的車門、坐椅下方、中控台及車尾後排等中空位置,檢獲約3萬支未完稅香煙,遂拘捕該名司機,並檢取涉案私家車。案中檢獲的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5萬元,應課稅值約9.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