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儀業商會理事長鄭志傑表示,豁免收費時間應延長至1個月。(資料圖片)
醫院管理局在上周五(10月31日)公布,公立醫院殮房改為遺體存入後首三日豁免,第4日起每日收費100元,第18日起升至每日200元,第34日增至每日550元。殯儀業商會理事長鄭志傑表示,豁免收費時間應延長至1個月,因辦理相關證明文件,包括死亡證等,需時可達20天。
基本上需要繳付過千元
鄭志傑出席商台節目時表示,公立醫院需時3至5個工作天處理相關證明文件,家屬之後再到入境處死亡登記處申領死亡證。鄭志傑提及,如果家屬安排火葬,亦要向食環署預約火化爐。鄭志傑指,遺體會有大約20日的時間需要存放於醫管局殮房,家屬基本上都需要繳付過千元。
遺體存放不多於一個月不應視為濫用
鄭志傑強調,遺體存放不多於一個月,基本上不應視為濫用。他又提及,受公眾假期及周末的影響,公立醫院處理文件時間亦需延長,需時可以超過一周。他補充,食環署火化爐是由申請起計15日內,可獲安排火化爐,但不確定具體日期。另外,本港殯儀館亦沒有足夠空間存放遺體,難以代替公立醫院殮房。
此外,如家屬想安排土葬,鄭志傑指,由於涉及抽籤選擇墓地,所需的時間或會更長。他又建議當局在這方面多作溝通,因現時處理遺體及殯葬流程,又屬多個政府部門處理,若能整合或能縮短時間。
醫管局未曾與業界討論
鄭志傑表示,自己都是數天前才知道有關收費安排,醫管局未曾與業界討論過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