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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3 04:31:13
日報

劏房租管生效3個月 八成新租約業主無披露水電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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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稱「劏房租務管制」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自1月生效以來已逾3個月,當中包括規管業主不得濫收水電費等。「關注基層住屋聯席」上月7日至28日訪問344名劏房戶,發現租管實施後,按水務署或電力公司帳單繳費的受訪者不足一成;38.4%受訪者用水收費每立方米10元至14元,約28%則為每立方米15元至19元。

電費情況類同,43.4%人指每度電1.6元至2元、36%為每度1.1至1.5元,逾八成受訪租戶指業主未有出示帳單。團體指,反映業主未有遵從規定,如情況持續,條例只會形同虛設。

團體指受訪者自我評估對條例了解不多,51.4%表示不了解;在回答內容測試中,5分滿分作參考,81.2%人僅得0至2分,不足兩成人取3分或以上,反映劏房戶對租管條例認知不足。逾七成人指,即使業主違規也不會查詢或舉報。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認為,差估署應該盡快清晰公開調解服務的準則和舉報程序,增加劏房住戶對條例執法的信心,加強條例的成效,並應加強宣傳推廣和公眾教育,並盡快檢討及設立檢討機制保障劏房戶。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促請署方保障劏房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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