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希望透過立法規管劏房,改善住戶的居住環境。
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簡樸房條例草案》,多名議員表明支持,有議員關注規管制度會導致租金上升,有議員關注簡樸房供應,能否滿足現時劏房戶需求,擔心有住戶被逼流向違法工廈劏房。
政府提出取締劣質劏房,將立法規管出租劏房須符合一定要求並成為簡樸房,條例列明簡樸房面積最少8平方米,有至少一扇可開啟的窗戶,否則須安裝機械通風設施,以及設獨立水錶和電錶等。草案獲通過後,料明年3月1日開放接受登記及申請認證,登記期為期一年,登記後有3年寬限期供業主改裝及申請認證。認證須由專業人士,例如工程師或測量師等審批,每次認證有效期為5年,每間簡樸房首次申請認證費用3,000元,首3年有早鳥優惠。
條例草案昨在立法會恢復二讀,多名議員表明支持。但有議員反映不少憂慮。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指,政府不願意設立起始租金,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業主可能將改裝單位的成本轉嫁予租客。
立法會金融界議員陳振英提出,因公屋輪候時間過長及私樓租金高企,劏房市場長期存在業主在租金定價上擁有絕對主導權。政府應有機制,避免業主或會將整改及認證的成本轉嫁予租戶情況。
憂改裝流程繁複費用高致業主退場單位大減
立法會選委會界別(勞聯)議員林振昇表示,雖然政府現時有3萬個簡約公屋單位及2萬個過渡房屋作支援,理論上具備一定「底氣」,但不應過於樂觀。因簡樸房的登記與認證涉及大量小型工程,並須聘請專業人士如工程師或測量師審批,整體流程繁複且費用不菲。若業主認證意欲偏低,最終可能只有3萬至4萬個劏房成功轉型為簡樸房,與現時全港約11萬個劏房單位出現差距。在安置居所不夠,居民被逼流向違法工廈劏房,政府應該有後備方案,空置校舍、閒置土地、宿舍等預留更多安置居所。
有議員則建議設立簡樸房樣板房間,為業主提供具體標準,降低改裝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