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處公布補充勞工優化計劃 僱主6個月內只能提交一次申請
勞工處公布「補充勞工優化計劃」,由即日起實施加強保障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措施,包括僱主遞交優化計劃申請後,6個月內提交的其他申請一般不獲處理。
孫玉菡稱有人半年內多次申請外勞 料新措施不影響真正有需要僱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接受港台專訪時表示,觀察到有僱主6個月內提出數次申請,同意不太妥當,認為僱主應該好好規劃,不應剛成功申請,然後又再「入紙」。他不擔心有僱主會因應新措施,在同一宗申請輸入多一些外勞,因為若沒有業務需要,僱主不可能「作大」,相信新措施對真正有需要聘請外勞的僱主不會有太大影響。
至於會否直接為優化計劃設定配額上限,孫玉菡認為,有別於院舍欠缺護理員等工種,部分行業對於外勞的需求,會按經濟和勞工市場狀況變化,配額訂得多或少也不理想。在優化計劃下的「常見職位表」,有近200個常見工種可申請輸入外勞,在複雜的情境下亦很難訂定配額,認為設定上限,不及現時申請機制有效益。
優化計劃規定僱主不得以輸入勞工取代本地僱員
另外,今日起獲通過初步甄別並進行4星期本地招聘的優化計劃申請,勞工處在「互動就業服務」網站刊登職位空缺資料時,將展示申請公司的名稱,鼓勵求職者應徵;勞工處會進行特別巡查行動,到企業查核僱主,有否持續符合全職本地僱員與輸入勞工2比1人手比例的規定。勞工處會同時按違規風險,要求僱主申報本地僱員及輸入勞工的資料和相關人手比例。如證實違規,勞工處會對有關僱主作出行政制裁;處方會在專題網頁新增網上投訴表格,方便本地僱員就僱主涉嫌違反規定作出投訴,市民亦可繼續使用專線電話2150 6363舉報。
發言人表示,為保障本地勞工優先就業,優化計劃的申請僱主須進行本地公開招聘,以不低於市場相類職位的每月工資中位數,優先聘請本地工人。同時,獲批准輸入勞工的僱主,必須與輸入勞工簽訂標準僱傭合約,並支付不低於相類職位每月工資中位數的薪金,防止輸入勞工成為廉價勞工,損害本地工人的就業機會。
優化計劃亦規定僱主不得以輸入勞工取代本地僱員。如需裁員,應先裁減輸入勞工。如有足夠證據證明僱主違反規定,勞工處會作出行政制裁,包括撤銷僱主已獲得的輸入勞工批准,以及拒絕處理隨後兩年提交的其他申請。
原文刊登於 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