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第二日情況。(吳康琦攝)
大埔宏福苑周三發生五級火,事發時大廈外牆搭有棚架和圍網。早於事發前一年、去年9月,已經有居民就棚網物料的阻燃能力向勞工處舉報,但指出處方回覆稱該地盤棚網發生火災的風險相對為低。勞工處今日回覆《am730》確認當時回覆曾作出相關說法,並隨即就此接獲投訴。處方隨後認為有關棚網阻燃性的回覆內容欠清晰,引致誤會,在同年12月的回覆澄清勞工處職員巡查時檢視了該棚網的產品質量證書,顯示其阻燃效能符合《竹棚守則》的認可標準。
對上一次巡查為五級火前6日
勞工處指出,去年10月回覆查詢人時所指宏福苑棚網發生火災風險相對為低,是指工程不涉及在建築物外部施行如燒焊等熱工序,並不意味著火災風險會被忽略,當時亦已清晰說明處方已提醒有關承建商,須做好地盤內的防火措施。
另外,勞工處自去年7月起已多次就宏福苑維修工程作出工作安全巡查,截至本月共巡查16次,最近一次是本月20日,即火警發生前6日。巡查會核查地盤的安全措施,包括查看宏福苑棚架棚網的產品質量證書是否符合要求,並曾多次以書面警告方式提醒承建商須採取適當防火措施。處方另在巡查行動發現工程有不安全高處工作情況,向相關承建商發出6張敦促改善通知書和作出3宗檢控。
《竹棚守則》非法例但「具特殊法律地位」
根據勞工處現行的《竹棚架安全工作守則》,棚網需要具備阻燃特性,並符合認可標準的要求才可採用,《竹棚守則》亦參照屋宇署為遮蓋建築外牆裝設的保護網、保護幕、防水油布或塑膠帆布的阻燃性能標準,清楚列明棚網需符合的認可標準及例子。處方稱,《竹棚守則》本身雖然並非法例,但「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不遵從守則條文的行為,在刑事訴訟法庭可作為因素,用以裁定某人是否觸犯《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下的相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