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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17:51:54

垃圾徵費|2月起綜援及長生津等上調3.3% 垃圾徵費每月10元津貼改為8月起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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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垃圾徵費延期實施,政府將由8月1日起向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每人每月發放10元津貼。(資料圖片)

為配合垃圾徵費延期實施,政府將由8月1日起向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每人每月發放10元津貼。(資料圖片)

社署今(29日)公布,由2月1日起上調綜援計劃標準項目金額、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包括廣東計劃及福建計劃下發放的高齡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各項金額調高3.3%,預料共惠及約150萬人,並由8月1日起,為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提供每月10元垃圾收費津貼。

經調整的綜援計劃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津貼金額。(政府新聞處圖) 經調整的綜援計劃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津貼金額。(政府新聞處圖) 經調整的綜援計劃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津貼金額。(政府新聞處圖) 經調整的綜援計劃標準項目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津貼金額。(政府新聞處圖)

垃圾徵費|每月10元津貼原定4月起發放

社署發言人指,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去年12月8日批准政府按既定機制,以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的按年變動為基礎,把上述各項金額調高3.3%,由今年2月1日起生效。根據相關機制,綜援計劃租金津貼本應相應下調,但環球經濟環境困難或將令香港經濟繼續受壓,而綜援受助人仍是最需要經濟援助的其中一群,因此政府會將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繼續維持在現行水平。

另外,為配合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實施,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早前亦向綜援受助人及長生津受惠人每人每月發放10元津貼,以照顧他們的經濟需要,原訂由4月1日起生效。由於環境及生態局於1月19日宣布將垃圾收費的法定生效日期改為8月1日,上述垃圾收費津貼因此相應改為由8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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