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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17:47:57

廉署起訴37歲女涉用假推薦信 向保監局申請任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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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女子涉用假文件 向保監局申請任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

廉署起訴女子涉用假文件 向保監局申請任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37歲女子劉雅兒,控告她涉嫌使用虛假工作推薦信,向保險業監管局申請擔任一間保險經紀公司的負責人,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4條,被告獲准保釋,本周五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案發時是景願保險經紀有限公司董事,同時在一間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積金超市有限公司任職銷售及營銷助理經理。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劉雅兒的工作推薦信指她為積金超市營銷總監,但該公司並沒有該項職位。廉署指被告涉嫌知道該工作推薦信為虛假文書,而在申請中使用其副本,意圖誘使保監局接受它為真文書的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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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指如知悉有虛假資訊 不會批准申請

根據《保險業條例》,持牌保險公司或經紀公司須委任一名負責人以履行涉及受規管活動的相關責任,負責人須擁有最少5年保險業經驗,包括2年管理經驗,有關公司須獲保監局批准方可委任負責人。廉署指景願於2021年3月8日向保監局申請委任被告為其負責人,而如保監局知悉上述申請載有虛假資訊,便不會批准被告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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