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署起訴時任銀行職員及中介共4人涉貪助客開戶。(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昨日(25日)落案起訴兩名時任銀行職員及兩名中介,控告4人涉嫌串謀收受賄款共逾18萬港元,以協助有關中介所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涉案中介又涉嫌以相類貪污手法行賄另一名銀行職員,但遭對方拒絕。
被告勞焯儉(39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及万卉(31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以及兩名保險經紀兼中介韓杰及其妻子周崟瑛,分別35歲及34歲,共被控兩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以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各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下周一(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韓杰、周崟瑛及滙豐銀行前財務策劃副總裁盧穎衡於本年4月已就上述勾當被廉署暫控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同於下周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賄款共逾17萬港元
案發時,盧穎衡、勞焯儉及万卉於滙豐銀行北角一間分行任職。其中一項控罪指,盧穎衡、勞焯儉、韓杰及周崟瑛涉嫌於2022年11月至今年2月期間,串謀使盧穎衡及勞焯儉接受韓杰夫婦所提供的賄款共逾17萬港元,以協助韓杰夫婦的客戶於滙豐銀行成功開立戶口。
賄款共6000人民幣
另一項控罪指,万卉、韓杰及周崟瑛涉嫌於上年10月至今年2月期間,串謀使万卉接受周崟瑛所提供的賄款共6,000人民幣,以協助韓杰夫婦的客戶於滙豐銀行開立戶口。韓杰又涉嫌以相類手法,向一名中銀理財客戶經理就每宗申請提供500港元,以協助所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遭拒。調查發現,韓杰夫婦於案發兩年多期間轉介逾270名客戶予同案3名被告開立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