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秘書公司前總監,涉收賄6.7萬轉介3客戶予競爭對手。(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日(23日)落案起訴一名秘書公司前總監,控告她涉嫌收受賄款共逾67,000元,私下將公司3個客戶轉介予競爭對手,現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後日(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蘇淑儀(59歲),方圓企業服務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方圓)前公司秘書部總監,被控6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以及兩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6項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收受卓富德企業服務有限公司一名董事賄款共逾67,000元,私下將上述3個方圓的客戶共40萬元之合約轉介予卓富德。兩項欺詐控罪指,被告涉嫌向上述其中一個客戶訛稱方圓無法為該客戶提供服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客戶以共30,000元委聘卓富德提供服務。
方圓是企業服務公司,提供多項公司秘書及合規服務。於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案發期間,被告收到3個客戶的服務要求,包括擬備年度內部監控檢討報告、起草年報,以及公證和文件加簽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