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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7 12:22:23

律政司指不設陪審團做法 不削弱被告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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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稱不設陪審團無損被和權益。(資料圖片)

律政司稱不設陪審團無損被和權益。(資料圖片)

就近日引用《港區國安法》,指示法院毋須就個別案件設立陪審團。律政司司長林定國今日(17日)發表網誌解釋,指不設陪審團的做法非香港獨有,認為不會削弱被告的合法權益。

律政司近日就多宗案件,引用《港區國安法》指示法院毋須設有陪審團。林定國在網誌表示,法律賦予律政司司長有權發出指示,而多宗案例確認陪審團的安排,並非被告的必然權利,又指律政司司長行使有關權力時,不會削弱被告的合法權益。林又表示,不設陪審團並非香港獨有,部份普通法的西方國家亦有類似制度。

林指有關指示,案件不是由1名法官,而是由3名法官審理。他指法官需要具備司法及專業才能,以及恪守司法誓言,不容許任何政治或個人的因素,去影響司法程序及有關決定。林表示明白公眾關注案件的進度,律政司會在不影響公平審訊的前提,加快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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